關於鐵支路40FP10000莒光號

在地的火車,你我身邊最親切的車輛, 是大家心中的最愛

版主: tkuei6033voguedj

kawatina
優秀公民
優秀公民
文章: 34
註冊時間: 2006-01-30 14:54

關於鐵支路40FP10000莒光號

文章 kawatina »

請問40FP10000日前不是宣布停產了嗎
也承認錯誤了
爲何特別企劃又推出40FP10000車廂組呢
那特別企劃的40FP是否已經修正之前討論過的缺失呢?
還是賣問題舊品重新行銷?!
頭像
ck101
忠實會員
忠實會員
文章: 130
註冊時間: 2005-06-16 16:25
來自: 鐵路旁

文章 ck101 »

聽說好像修正好了
不過時間未定 :roll:

不過應該買不到舊產品了
因為以經停產了

所以要等到出修改好的莒光號
才買得到
foxhsu
特等資深會員
特等資深會員
文章: 1061
註冊時間: 2006-02-10 09:28

文章 foxhsu »

其實回收的那些應該可以改成lowend便宜賣, 能自己修改的人或者不在乎那些缺陷的人應該也不少. :)
頭像
johnnyp
三等資深會員
三等資深會員
文章: 399
註冊時間: 2005-01-28 01:14
來自: 太原車站

文章 johnnyp »

如果是我我寧願收修正版也不要收瑕疵品
畢竟讓消費者承擔業者的錯誤是不對的行為
大家沒有引用消保法條例對業者已經是仁慈
不該讓業者逃避責任或有姑息的心態
用理性回歸基本面
大家想想今天買的是車車出現瑕疵
若買的是小家電產品出現瑕疵大家心態還會是如此嗎?
同樣是消費者權益卻是不同的處理方式
消費者何其無辜啊
foxhsu
特等資深會員
特等資深會員
文章: 1061
註冊時間: 2006-02-10 09:28

文章 foxhsu »

所以重新分成HighEnd(新版)和LowEnd(舊版), 各取所需. :)
國外的模型廠也有類似的分類.
笨冰
三等資深會員
三等資深會員
文章: 318
註冊時間: 2006-02-12 20:02
來自: 台北市
聯繫:

文章 笨冰 »

佳鈺網路購物好像還是買的到 :shock:
頭像
方見彬
常駐會員
常駐會員
文章: 248
註冊時間: 2003-12-14 23:54

文章 方見彬 »

瑕疵品------------------指的是比例有問題吧

若是只是當作一般模型看~我想沒有任何一款的模型敢說自己的是百分百的正確~~~頂多是最接近的~~

所以這位大大所謂的要引用"消保法條例"

基本上來說是站不住腳的喔

因為廠商做的東西沒有問題啊~只有比例上的問題@@~~

以上是小弟個人見解~~若是可以這樣子用的話~那我想沒有一家模型廠商敢推出模型了~~因為不可能百分百正確~~消費者隨時可以退貨~@@~

所以廠商願意更換~表示廠商有願意負責的態度~不願意更換~也是可以的啊~
頭像
ck101
忠實會員
忠實會員
文章: 130
註冊時間: 2005-06-16 16:25
來自: 鐵路旁

文章 ck101 »

笨冰 寫:佳鈺網路購物好像還是買的到 :shock:
如果怕買到的話 我記得在下訂單的時候好像有可以寫意見的地方
您可以寫說您要修改好的莒光號 這樣因該就收不到舊的莒光號了吧

因為我1月的時候就下訂單了
不過剛好鐵支路說要停產
所以就等了很久
才一直詢問佳鈺精品

這是佳鈺精品寄給我的信
他們(鐵支路)公司當時正在開會討論是否要寄出貨!!

因為已經有開新的模子了!只是時間未定!!

但經過我的要求才勉為其難出貨給我們!!

佳鈺精品敬啟
kawatina
優秀公民
優秀公民
文章: 34
註冊時間: 2006-01-30 14:54

文章 kawatina »

ck101 寫:聽說好像修正好了
不過時間未定 :roll:

不過應該買不到舊產品了
因為以經停產了

所以要等到出修改好的莒光號
才買得到
那鐵支路特別企劃40FP10000莒光號車廂組
是修改過後的產品嗎?
頭像
ck101
忠實會員
忠實會員
文章: 130
註冊時間: 2005-06-16 16:25
來自: 鐵路旁

文章 ck101 »

kawatina 寫:
ck101 寫:聽說好像修正好了
不過時間未定 :roll:

不過應該買不到舊產品了
因為以經停產了

所以要等到出修改好的莒光號
才買得到
那鐵支路特別企劃40FP10000莒光號車廂組
是修改過後的產品嗎?
應該是
不過還沒出
頭像
johnnyp
三等資深會員
三等資深會員
文章: 399
註冊時間: 2005-01-28 01:14
來自: 太原車站

文章 johnnyp »

方見彬 寫:瑕疵品------------------指的是比例有問題吧

若是只是當作一般模型看~我想沒有任何一款的模型敢說自己的是百分百的正確~~~頂多是最接近的~~

所以這位大大所謂的要引用"消保法條例"

基本上來說是站不住腳的喔

因為廠商做的東西沒有問題啊~只有比例上的問題@@~~

以上是小弟個人見解~~若是可以這樣子用的話~那我想沒有一家模型廠商敢推出模型了~~因為不可能百分百正確~~消費者隨時可以退貨~@@~

所以廠商願意更換~表示廠商有願意負責的態度~不願意更換~也是可以的啊~
就大家的反應來看應該不只是只有比例的問題喔
不妨參考一下大家的反應
viewtopic.php?t=7903
從討論內容中可以了解問題之所在
某廠商就在網站上寫著:「正確」是鐵道模型的生命!
確實也是如此
大家花錢買的只是"一般模型"嗎?
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
引用消保法
第36條規定:
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對於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經第三十三條
之調查,認為確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產品瑕疵屬消費者財損),或確有損害之虞
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必要時並得命企業經營者立即停止該
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加工、輸入、經銷或服務之提供,或採取其他
必要措施。
第50條
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一之原因事件,致使眾多消費者受害時,得受讓二
十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自己(在此指消基會)名義,提起訴訟。消費者得於
言詞辯論終結前,終止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並通知法院。
前項訴訟,因部分消費者終止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致人數不足二十人者
,不影響其實施訴訟之權能。
第一項讓與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包括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
條第一項非財產上之損害。
前項關於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時效利益,應依讓與之消費者單獨個別
計算。
消費者保護團體受讓第三項所定請求權後,應將訴訟結果所得之賠償,扣
除訴訟及依前條第二項規定支付予律師之必要費用後,交付該讓與請求權
之消費者。
消費者保護團體就第一項訴訟,不得向消費者請求報酬。
及第 51條
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
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
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所以業者更應該以謹慎認真的態度來製作"像真模型"
而不是"一般模型"或"玩具"
我深信多數人也是和我一樣的想法
歡迎大家多多討論
謝謝
頭像
方見彬
常駐會員
常駐會員
文章: 248
註冊時間: 2003-12-14 23:54

文章 方見彬 »

鐵道模型~不管是屬於"像真模型""一般模型"或"玩具"~~看各位怎麼去定義~~

今日小弟所要講的是廠商(鐵)推出來~這項場品~廠商並沒有任何的疏失(指東西還可以放在鐵軌上跑~再跑的同時也不會危害到消費者的任何生命財產的損失)~~


今日廠商(鐵牌)願意對自己的產品回收~是因為外型設計上的缺失而主動回收產品~並非是產品有疏失~頂多算是不完美的產品而已~~

所以小弟今天是要呼籲"消保法條例" 是保護消費者~但也不是拿來給消費者隨便亂用的~~

所以這位大大所說的] "大家沒有引用消保法條例對業者已經是仁慈 "

真不知道已經買到這項產品的人~~要憑什麼引用消保法去給廠商逞罰呢??

若是可以的話~~那小弟之前購買的第一版的普通車~也是瑕疵品囉~~可不可以請這位大大幫我跟廠商要求回收?~~不然這位大大要去引用消保法來告鐵牌~~@@
頭像
KOMACHI
特等資深會員
特等資深會員
文章: 3208
註冊時間: 2005-07-31 20:34
來自: 中華民國教育部PP推行委員會

文章 KOMACHI »

johnnyp 寫:
方見彬 寫:瑕疵品------------------指的是比例有問題吧

若是只是當作一般模型看~我想沒有任何一款的模型敢說自己的是百分百的正確~~~頂多是最接近的~~

所以這位大大所謂的要引用"消保法條例"

基本上來說是站不住腳的喔

因為廠商做的東西沒有問題啊~只有比例上的問題@@~~

以上是小弟個人見解~~若是可以這樣子用的話~那我想沒有一家模型廠商敢推出模型了~~因為不可能百分百正確~~消費者隨時可以退貨~@@~

所以廠商願意更換~表示廠商有願意負責的態度~不願意更換~也是可以的啊~
就大家的反應來看應該不只是只有比例的問題喔
不妨參考一下大家的反應
viewtopic.php?t=7903
從討論內容中可以了解問題之所在
某廠商就在網站上寫著:「正確」是鐵道模型的生命!
確實也是如此
大家花錢買的只是"一般模型"嗎?
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
引用消保法
第36條規定:
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對於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經第三十三條
之調查,認為確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產品瑕疵屬消費者財損),或確有損害之虞
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必要時並得命企業經營者立即停止該
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加工、輸入、經銷或服務之提供,或採取其他
必要措施。
第50條
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一之原因事件,致使眾多消費者受害時,得受讓二
十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自己(在此指消基會)名義,提起訴訟。消費者得於
言詞辯論終結前,終止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並通知法院。
前項訴訟,因部分消費者終止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致人數不足二十人者
,不影響其實施訴訟之權能。
第一項讓與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包括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
條第一項非財產上之損害。
前項關於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時效利益,應依讓與之消費者單獨個別
計算。
消費者保護團體受讓第三項所定請求權後,應將訴訟結果所得之賠償,扣
除訴訟及依前條第二項規定支付予律師之必要費用後,交付該讓與請求權
之消費者。
消費者保護團體就第一項訴訟,不得向消費者請求報酬。
及第 51條
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
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
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所以業者更應該以謹慎認真的態度來製作"像真模型"
而不是"一般模型"或"玩具"
我深信多數人也是和我一樣的想法
歡迎大家多多討論
謝謝
我覺得那是情節輕重的問題
眼觀國內外所有模型廠商
沒有一家是100%按縮尺製造的
都有技術性現實的考量或是比例的失真
像是KATO的車身為了能塞入大馬達而略放大車體
Tomix的密著式連接器為了能確實掛鉤而放大比例
稍微要求的模型友市售的所有模型買回來也都不免要進廠改造一番
最近剛上市的E1000不也是這樣嗎?!
一組組都進私家廠噴虎斑紋及加韌管雨刷
車廂間隙的空白這個與實車有相同嗎?
還有那個不是密著式的前端連接器也就因為現實考量的屈就品
實車是長那樣子的嗎?
所以也不需要指著鐵支路的鼻子怨聲載道
既然它有誠意進行回收修改
就要給它拍拍手了
某公司的圓頭推拉式自強號有回收修改嗎?
不過有一點很奇怪
鐵支路它這批車與上一批是不是不同的團隊設計的
怎麼會連貫通口的高低都弄錯? :?
頭像
阿聖
一等資深會員
一等資深會員
文章: 793
註冊時間: 2004-01-14 23:17
來自: 台中市

文章 阿聖 »

瑕疵品的認定每家公司不同,
就像F牌當初在出產4102莒光時,
只要是噴漆有問題,
便歸類於瑕疵品範圍。
當初F牌也將這些瑕疵品集合起來,
以較低的價格出售。
鐵支路的產品是因為受到消費者的質疑,
而將產品回收重新製作,
且這批車廂的問題不僅僅是風檔位置,
連運轉起來都是問題重重。
其實台鐵模型要講求完全一模一樣是非常困難的
包括目前在市面上許多的台鐵模型廠商。
只要求大部分類似,並沒有完全一模一樣。
有車能收直須收,莫待無車空餘恨。
大家好,小弟是阿聖,歡迎各位有空常逛逛
小弟的部落格,歡迎大家參觀
http://tw.myblog.yahoo.com/mirage-aegislin
頭像
Elvis
二等資深會員
二等資深會員
文章: 403
註冊時間: 2003-09-23 13:07
來自: 火雞集團

文章 Elvis »

aegislin 寫:瑕疵品的認定每家公司不同,
就像F牌當初在出產4102莒光時,
只要是噴漆有問題,
便歸類於瑕疵品範圍。
當初F牌也將這些瑕疵品集合起來,
以較低的價格出售。
鐵支路的產品是因為受到消費者的質疑,
而將產品回收重新製作,
且這批車廂的問題不僅僅是風檔位置,
連運轉起來都是問題重重
其實台鐵模型要講求完全一模一樣是非常困難的
包括目前在市面上許多的台鐵模型廠商。
只要求大部分類似,並沒有完全一模一樣。
前些日子到達車友家拜訪運轉
當時我拿著35FPK10500鐵牌的莒光號
發現某些車子遇叉軌的時後轉向架會翹高然後出軌
高速行駛的話恐怕會飛車
這點鐵支路應該是有查覺到才對
回覆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