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已經是連續三年收到這麼特別的禮物(2009-2011),
結果當然都是捨不得用,
而是放在櫃子內當展示品,
與各位大大分享桌曆的內容。














版主: Lancelot
一般來說,除非是用非常專業器材的"翻拍","拍照"是幾乎不用擔心著作權的問題,因為拍照的人才是作者,若是還留有邊幅背景的話就更不用擔心了熊 寫:安啦!!沒問題的yungmin 寫:謝謝各位大大的點閱!1005次自強號 寫: 上面的圖片應該是"yungmin"大大拍照(或掃描)上傳
應該不是直接轉載T的網頁圖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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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以上圖檔是小弟自行拍照及掃描上傳,
在TOMIX的官網並沒有相關的圖檔可供轉貼(也不允許轉貼),
純粹是以收到商品的喜悅來分享,
形式感覺類似『開箱文』,
應該不致於有麻煩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