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且傷害到台鐵的名譽.
其實事情到現在這樣我是覺得有點過火了sebastia 寫:善意回應...蠻有解讀空間的
何謂善意?
1.道歉?
如果在上架發行前抽換,那還未造成侵權事實,有需要嗎?
畢竟上架前都還屬於未公開的內審階段,此階段蒐羅各式參考資料算是侵權嗎?
有否精通法律的車友解惑一下
2.支付作者權利金?
這應該是最有善意也兩全其美的作法,支付這筆權利金會比把既成封面抽換的成本高嗎?
如果抽換成本較低,不難理解台鐵的作法
如果較高,那非常有意思,癥結應該是出在台鐵跟照片作者的互動
先前看過照片作者要提告的消息,既然要走法律途徑,這類和解方案應該也不用談了,如果是無心之過還要提告,任誰是被告也嚥不下這口氣吧
當然,有很有可能是台鐵在最先"被"發現問題還是那種老大姿態才是導引到現在這種狀態的關鍵吧
題外話
關於智慧財產,是該被尊重的,註明出處是最基本的,甚至熱情的作者常是一毛不取只希望註明是他的創作
問題應該是出現在"資本化",一張照片值多少錢? 大師跟學徒的行情一定有異
有趣的又來了,這50萬份並不是拿來賣錢的,作者有版稅可以抽嗎?
現在的免費時刻表,內容頂多少掉票價及高鐵的時刻而已,chinren 寫:小弟, 我說實在不會想去拿免費時刻表, 台鐵好意我只能心領!!
有免費時刻表可拿, 固然很好但內容不完整!!
寧可花費 $25元購買一本完整時刻表!!
1.如果台鐵不隨便用別人的照片時, 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耗費的社會成本並不是由照片作者所引起, 如果不遵守法規, 特別是政府單位, 動輒用社會成本為訴求而將本身違法的事蓋過, 這完全就沒有公平與正義可言, 那當初就不要訂定這種法規了. 耗用的社會成本完全是由台鐵所引起的, 沒有一個人所樂見的KOMACHI 寫:其實事情到現在這樣我是覺得有點過火了
耗費了不少社會成本(每個人的延遲等待時間)
據了解
台鐵高層也多次與作者談判過了
作者也有很多次的機會有台階下
不過作者卻犯了一個毛病就是將談判內容屢次放話外洩
對於他本身的籌碼來說是流失很多的
我倒覺得作者等公開發行了再來抗議反而對他自己最有利
我在台南站拿到的版本:在目錄那頁右下角貼上一小張印有作者姓名的紙片................KOMACHI 寫:今天下午就要發放了
看看補救有沒有成功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