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聲援!!請台鐵重視辛苦拍攝作品的權益!!
大家聲援!!請台鐵重視辛苦拍攝作品的權益!!
這是來自友站路總部的消息
相關連結:
http://www.ld.idv.tw/index.php
我就是路見不平仗義直言
聲援!!聲援!!再聲援!!!
侵犯他人著作肖像權就是違法行為
"此風不可長"
儘管是台鐵
拍的是您的設備資產
但它仍屬公營運輸事業
屬國家人民所有
您也沒有法令限制攝影或相關規範
整張作品的構思也不是出自您台鐵
豈可以未經著作人同意就擅自擷取??
所以更不應該容許所謂的姑息或特權
是該大家站起來表達意見的時候
大家一起聲援
讓加害人得到應有的教訓
讓受害者人得到應有的公道
聲援!!聲援!!再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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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路見不平仗義直言
聲援!!聲援!!再聲援!!!
侵犯他人著作肖像權就是違法行為
"此風不可長"
儘管是台鐵
拍的是您的設備資產
但它仍屬公營運輸事業
屬國家人民所有
您也沒有法令限制攝影或相關規範
整張作品的構思也不是出自您台鐵
豈可以未經著作人同意就擅自擷取??
所以更不應該容許所謂的姑息或特權
是該大家站起來表達意見的時候
大家一起聲援
讓加害人得到應有的教訓
讓受害者人得到應有的公道
聲援!!聲援!!再聲援!!!
肖像是指人...
不是物件...
這個問題請參考以下連結的解答: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 ... 8010609136
所以拍"車子"只要不構成侵權行為是不構成違法行為的
不是物件...
這個問題請參考以下連結的解答: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 ... 8010609136
所以拍"車子"只要不構成侵權行為是不構成違法行為的
- Fox Mulder
- 一等資深會員
- 文章: 537
- 註冊時間: 2005-09-22 23:02
- 來自: FBI
-
- 公民
- 文章: 6
- 註冊時間: 2008-08-16 00:09
- 來自: 花壇
Re: 大家聲援!!請台鐵重視辛苦拍攝作品的權益!!
[quote="johnnyp"]這是來自友站路總部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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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路見不平仗義直言
聲援!!聲援!!再聲援!!!
侵犯他人著作肖像權就是違法行為
"此風不可長"
儘管是台鐵
拍的是您的設備資產
但它仍屬公營運輸事業
屬國家人民所有
您也沒有法令限制攝影或相關規範
整張作品的構思也不是出自您台鐵
豈可以未經著作人同意就擅自擷取??
照你這樣說!!國有土地也是人民所有!!
總統府也是人民所有, 說難聽點台灣的土地
都還是政府所有, 只是沒大陸那邊明顯, 繳稅其實
就是租借意思,只是台灣時間比較長久而已!!大家就變成
好像土地都是自己所有, 說穿了還是政府的所有, 才會有
變更交通建設則有強制拆除的事情!! 要是真的是人民所有
又何來拆除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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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路見不平仗義直言
聲援!!聲援!!再聲援!!!
侵犯他人著作肖像權就是違法行為
"此風不可長"
儘管是台鐵
拍的是您的設備資產
但它仍屬公營運輸事業
屬國家人民所有
您也沒有法令限制攝影或相關規範
整張作品的構思也不是出自您台鐵
豈可以未經著作人同意就擅自擷取??
照你這樣說!!國有土地也是人民所有!!
總統府也是人民所有, 說難聽點台灣的土地
都還是政府所有, 只是沒大陸那邊明顯, 繳稅其實
就是租借意思,只是台灣時間比較長久而已!!大家就變成
好像土地都是自己所有, 說穿了還是政府的所有, 才會有
變更交通建設則有強制拆除的事情!! 要是真的是人民所有
又何來拆除的事情發生!!
Re: 大家聲援!!請台鐵重視辛苦拍攝作品的權益!!
雖然您的抱怨與主題無關chinren 寫:恕部分刪除
照你這樣說!!國有土地也是人民所有!!
總統府也是人民所有, 說難聽點台灣的土地
都還是政府所有, 只是沒大陸那邊明顯, 繳稅其實
就是租借意思,只是台灣時間比較長久而已!!大家就變成
好像土地都是自己所有, 說穿了還是政府的所有, 才會有
變更交通建設則有強制拆除的事情!! 要是真的是人民所有
又何來拆除的事情發生!!
但我仍然回覆您的問題
1.國有財產是依據法律規定,基於權力行使,由於預算支出,由於接受捐贈四項規定
合法取得之財產,登記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管理
2.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人民有納稅之義務,其目的在共同負擔國家為了保護人民
及興辦福利事業所需之經費。
3. 依土地法第10條規定:
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土地,屬於中華民國人民全體,其經人民依法取得
所有權者,為私有土地。
私有土地所有權消滅者,為國有土地。
4.依土地稅法第1條:土地稅分為地價稅,田賦及土地增值稅
第3條:地價稅及田賦納稅義務人為土地所有權人...
第5條: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
土地有償轉移為原所有權人
土地無償轉移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您若沒有私有土地,何需繳納稅賦??
5.變更交通建設而需強制拆除實為最後不得已之最後手段,想必面臨最後決策前一
定經過再三的研商,無法達成協議只好犧牲部份人的權益以維護眾人的權益,但對
部分權益受損人會給予適當合理的賠償或協助
希望以上的答覆您解決您的問題
-
- 二等資深會員
- 文章: 450
- 註冊時間: 2008-12-08 12:26
感謝您詳細說明!!jimny 寫:台鐵的說法: "台鐵發言人張應輝表示,因為照片先前在舉辦郵輪式列車活動時曾用過,以為已無著作權爭議,才會再度引用,他能體會當事人感受,昨日台鐵已與當事人聯絡,會在增印時註明照片是蔡先生提供。" 當事人要求台鐵道歉,否則提告。台鐵坦言作業有疏失,但否認侵犯著作權,認為是「認知差距問題」。
真的不懂...什麼叫「認知差距問題」.....
我絕對尊重原作智慧財產權!!
台鐵盜圖卻是不該, 確實是該受大家嚴厲譴責,
只是說要如何告呢, 法律講的證據事實,
台鐵有可能會咬這點, 我都還沒上市,
為什麼會有人知我所用的封面, 不免讓
人懷疑是否有人或內部人事蓄意洩密,
二來: 台鐵縱然盜圖但物品都尚未上市, 台鐵是先得知
事情大條馬上下架, 是否又會構成侵權問題呢? 表示台鐵
並非想盜圖侵權意味, 不然它又何必要下架呢? 所以真能告贏
台鐵的機率其實我不看好, 其實原作愛護自己東西, 是可以理解的!!
但到是可等台鐵出市後在蒐集資料提告, 會贏的機率就會比較大!!
Re: 大家聲援!!請台鐵重視辛苦拍攝作品的權益!!
感謝您詳細說明!!johnnyp 寫:雖然您的抱怨與主題無關
但我仍然回覆您的問題
1.國有財產是依據法律規定,基於權力行使,由於預算支出,由於接受捐贈四項規定
合法取得之財產,登記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管理
2.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人民有納稅之義務,其目的在共同負擔國家為了保護人民
及興辦福利事業所需之經費。
3. 依土地法第10條規定:
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土地,屬於中華民國人民全體,其經人民依法取得
所有權者,為私有土地。
私有土地所有權消滅者,為國有土地。
4.依土地稅法第1條:土地稅分為地價稅,田賦及土地增值稅
第3條:地價稅及田賦納稅義務人為土地所有權人...
第5條: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
土地有償轉移為原所有權人
土地無償轉移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您若沒有私有土地,何需繳納稅賦??
5.變更交通建設而需強制拆除實為最後不得已之最後手段,想必面臨最後決策前一
定經過再三的研商,無法達成協議只好犧牲部份人的權益以維護眾人的權益,但對
部分權益受損人會給予適當合理的賠償或協助
希望以上的答覆您解決您的問題
我絕對尊重原作智慧財產權!!
台鐵盜圖卻是不該, 確實是該受大家嚴厲譴責,
只是說要如何告呢, 法律講的證據事實,
台鐵有可能會咬這點, 我都還沒上市,
為什麼會有人知我所用的封面, 不免讓
人懷疑是否有人或內部人事蓄意洩密,
二來: 台鐵縱然盜圖但物品都尚未上市, 台鐵是先得知
事情大條馬上下架, 是否又會構成侵權問題呢? 表示台鐵
並非想盜圖侵權意味, 不然它又何必要下架呢? 所以真能告贏
台鐵的機率其實我不看好, 其實原作愛護自己東西, 是可以理解的!!
但到是可等台鐵出市後在蒐集資料提告, 會贏的機率就會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