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個人認為比起消費券,折扣券確實比較有效果206cc 寫:換了現金後sebastia 寫:不過換了現金後...stalling 兄要那些現金作什麼呢? 當古董?206cc 寫: 應該這麼說.....
倘若如stallings大大所說的
拿到消費券去跟商家串通換現金
那現金的確是沒有流通
但如果將消費券網拍、換物或私下交易什麼的
便可以如您所說的
讓消費券一再轉手使更多的資金跟貨物在流通
可以在不收消費券的商家買東西吧,不也是在流通嗎?
繳稅、付罰單....看起來似乎無助資金流通,但stalling兄總是多了3600可用
即使3600付了無助經濟的稅款等等,原本的稅款總也排擠掉stalling兄原有的其他可能消費
所以換了3600現金還是有助於stalling兄的消費不是嗎?
除了拿去消費外
也很可能拿去存起來
通常消費券之所以會發放
便是因為大家有錢也不肯(或不敢)消費
政府為了活絡市場所以才會發行的
也因此
在發行消費券的當時若是該券換成了現金
它被存起來的機會是很大的
再不就是如stallings大大所說的被很慢的花出去
這也是之前有人在罵使用期限一年太長
最後改為九個月的緣故
事實上
我認為吳宗憲的提議不錯
將之改為折扣券
也就是你每花多少錢政府就幫你買單百分之七十或八十
最高上限3600元
這樣才真正掏得出民眾的錢
達到「強迫消費」的目的
否則舉債發行說起來
只不過是拿人民自己的稅給人民去花
這樣當然作用不大
不過
跟另一政黨提出的直接發放現金比起來
消費券當然是好得多了
其與現金的最大差異
我在本文最前頭與stallings之前的回文中已有說明
希望這樣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不過說實在的,不管是哪一種都沒啥太大實質意義
只不過是拿人民稅金給人民花,不然就是現在花以後買單
就是些噱頭跟手段罷了,還是提出些實際一點的"政策"去實行吧!